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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名搬家岂能逃过法网

2000-11-02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通讯员 毛力 娇杨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1日讯北京朝阳区法院今天出动了3辆警车、20多位干警将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的食品厂查封。离开3年之久的17岁的四川小姑娘胡昌俊,终于拖着伤残的手臂回到了食品厂,渴望有一天领到她的伤残抚恤金。

伤心的事发生在4年前。1996年4月,只有小学文化的胡昌俊来到了北京吉叶食品有限公司当一名洗菜工,在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,13岁的胡昌俊每月只能领到300元的工资。工作还不到一年,意外发生了。那年冬天,胡昌俊在操作甩干机时右前臂不慎受伤。对此,朝阳区劳动局认定为工伤,朝阳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伤残。

从那时起,四川小姑娘便离开了食品厂。但是与食品厂的纠葛却开始了。1998年胡昌俊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。经裁决,食品厂赔付胡昌俊近30万元人民币,其中包括伤残抚恤金约29万。30万元的赔偿?食品厂不答应了。于是一纸诉状把“小四川”告上法庭。朝阳法院的判决结果和裁决结果没有什么区别,食品厂转而又提起上诉。在该厂拒不到庭的情况下,二审维持原判。今年6月,因食品厂未履行义务,小四川向朝阳法院申请执行。

法院干警今天是第三次来到吉叶食品公司。他们没想到,一起案情简单、事实清楚的案件执行起来这么难。这都是因为吉叶食品公司演了一出“好戏”。

今年7月份,当执行人员第一次来到吉叶公司时就觉得蹊跷。公司负责人说,此处已不是吉叶公司而是吉川公司,并表示不清楚原公司的去向。更为不解的是,10月份第二次到吉叶公司时,执行人员发现,吉叶公司生产设备不翼而飞,除留守人员外,此处已无人生产。经查,吉川公司是1999年4月成立。有意思的是,公司注册地址与吉叶公司相同,并且两公司的负责人均是一家人。5月份,吉川公司从吉叶公司处无偿获赠3辆机动车。今年8月吉川公司迁至大兴,执行人员怀疑,生产设备很可能搬至大兴。“种种迹象表明,吉叶公司涉嫌转移财产以达到规避法律、逃脱制裁的目的。”一位执行人员对记者说,如果真是这样,吉叶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将无效。

据悉,法院今天查封了吉叶公司的房产(查证属吉叶公司所有),并当场逮捕了吉叶公司副董事长。下一步法院将尽快分清所属两公司的财产。

今天还有一件奇怪的事:胡昌俊伤心地发现,往日与她一起共事、手臂受伤后曾去医院看望过她的好姐妹们都躲着她,像躲瘟疫一样!原来公司老板有言在先,发现谁和她有联系,谁的饭碗就保不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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